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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九江学院2024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根据《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上海理工大学-九江学院2024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考生复试考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对象:

一志愿报考上海理工大学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085400电子信息、085404计算机技术且符合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要求(点击查看)。(考生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形式和复试内容:

各专业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复试笔试科目和复试参考书请查看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网页(点击查看)。

三、时间与地点: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

1.资格审查:2024年3月30日10:00至11:30

2.复试笔试:2024年3月30日14:00至15:00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进校。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复试面试:2024年3月31日9:00开始(建议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面试地点)

4.复试地点: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334号校区卓越楼

085400电子信息、085404计算机技术:

1.资格审查:2024年3月29日下午13: 00-17:00

2.复试笔试:2024年3月30日8:00至9:00。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进校,查看本人考场情况。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复试面试:2024年3月30日9:30开始

4.复试地点:考生资格审查: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80号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大楼一楼大厅;复试笔试: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334号国际合作教育大楼(国合楼);复试面试: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334号国际合作教育大楼(国合楼)

四、复试所需准备材料: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打印版若干份;

2.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往届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及复印件;

7.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

9.未通过网上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供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国外学历考生必须出具教留服的认证证明原件;凡不按要求提交验证证明、隐瞒学籍学历校验信息或提交虚假验证证明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11.注: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发送到我校研招办邮箱(邮箱地址:yzb@usst.edu.cn,邮件主题:“***计划”加分材料证明+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提交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照片,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我校将在核对无误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逾期未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权利。

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一份,复试资格审查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复试。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10点前107200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发送至邮箱83707049@qq.com,085400电子信息、085404计算机技术发送至邮箱649731823@qq.com。

五、复试成绩及录取成绩:

(一)复试成绩:

1.复试(含笔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40分、面试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5%+复试成绩×45%

(三)录取排名

按照考生的录取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复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和复试通知进入上海理工大学;复试结束后考生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逗留;上海理工大学不向考生和送考人员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上海理工大学。送考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学校或在学校周围聚集。

2.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小组将对考生提交的复试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复试成绩。

3.复试笔试和面试:

(1)考生请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在考场门口须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违禁物品检查;

(3)笔试请携带铅笔、橡皮、黑色水笔等考试用文具;

(4)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随身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提醒:学院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笔试考试前,请仔细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如有,立即举手报告,开考后不再调换试卷和答题纸;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答题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2-8337987

咨询电子邮箱:yjszs@jju.edu.cn

监督电话:0792-8337989

监督电子邮箱:wwy@jju.edu.cn

八、其它

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附件1 复试名单.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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