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0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0年度本科专业的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新增本科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申报学院应综合考虑新设专业的就业率以及师资力量、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鼓励新工科、新理科、新医科、新文科、新商科、新农科等新专业申报,除“六新学科”鼓励的专业外,传统专业申报原则上要满足3位教授、10位博士的师资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1.拟设置新专业的学院要组织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对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专业的人才需求进行认真调研和充分论证,形成《申请增设XX本科专业论证报告》(附件3)。
2.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2019年修订)》(附件2),并打印12份;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附件1)及预填报表(附件4),预填报表因要上传申报系统,请大家严格按照报表中的格式和样表进行填写。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7月1日前报学位学科办606室,电子版发邮箱1667168978@qq-com。
(二)审议
1.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拟申报设置专业进行审议,形成审议意见。
2.学校确定拟申报专业名单。
(三)公示
对拟申报专业及申报材料公示1周。
(四)网络申报
按教育部规定,在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
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