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1年度
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九江学院鼓励学科骨干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奖励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1年度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的情况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1年度已顺利毕业的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包括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第一或第二指导教师)。
二、报送材料
1.填写《九江学院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情况登记表》和《九江学院骨干教师担任研究生导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附件2);
2.对方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指导研究生(且研究生已经毕业)的证明(加盖对方高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或知网研究生学位论文查询结果(加盖部门公章),我校与南昌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免交此项材料,
3.如研究生获国家或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还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以二级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在行政机关任职的研究生导师统一归口到相应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到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厚德楼606),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896408785@qq.com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8337987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