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及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工作,优化研究生导师队伍结构,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学校《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集中开展2027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我校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拟招收2027级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生导师。
2.2026年下半年和2027年上半年完成新导师岗前培训的新聘研究生导师,首次招生免于本次招生资格审核,直接获得2027年度招生资格。
二、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须满足《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及各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生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分个人申报、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公示备案三个阶段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1.个人申报(2026年10月14日—10月21日):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填写《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近三年科研项目、经费、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近三年研究生培养成果、教学业绩、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初审。
2.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26年10月22日—10月30日):各学院将初审材料提交至各学位点,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根据岗位条件和审核实施细则,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3.公示备案(2026年11月2日—11月10日):审核通过的具有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逾期未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2027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
四、学位点上报材料安排
各学位点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获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招生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提交《XXX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电子版一份)至厚德楼622。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337987 18707923322
联系邮箱:52986417@qq.com
附件1: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表
2:XXX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汇总表
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