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简介 | 发展规划 | 学科建设 | 研究生招生 | 研究生培养 | 规章制度 | 相关下载 | 联系我们 


关于组织开展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实践成果开题管理办法(试行)》(九院字[2026]65号)文件要求,为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流程、保障开题质量,确保研究生后续科研与论文写作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5级在籍研究生。

二、开题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

研究生本人须在开题前提起开题报告申请,并填写《九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1-1)或《九江学院硕士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2),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学院审核。

(二)考核小组组建

1.各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分专业或专业方向成立考核小组,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考核。

2.开题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奇数,至少包含1位校外专家),专家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

3.研究生本人的导师不可作为本次开题的评委,开题秘书和考核小组成员不能兼任。

(三)开题报告会

报告会由考核小组组长主持并公开进行(涉密论文除外),采取PPT汇报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陈述及回答问题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评审与结论判定

1.考核小组对开题报告选题依据、创新性、选题难度及可行性等做出评议,提出修改意见,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签署评审意见。

2.首次开题未通过者,需重新进行开题。研究生重新开题应在首次开题日3个月后至6个月内进行,重新开题前需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每位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最多有两次参加开题的机会。

(五)结果录入与材料报送

开题工作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开题完成情况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时将审核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并做好考核材料的保存和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要求

各学位点须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可根据本学位点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二)材料报送要求

1.《九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附件1-1)或《九江学院硕士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2)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汇总存档。

2.《九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4)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汇总存档。

3.各培养单位填写《九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交至所属学位点。

4.各学位点将《***学位点***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报告》(附件5)以及下设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九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汇总交至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三)质量要求

1.各学位点需加强对开题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各培养单位考核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评审,避免形式化。

2.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旁听开题报告会,对各学位点开题工作的规范性、评审质量进行监督。

四、联系人及电话

胡老师,18707923322。

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1-1九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1-2九江学院硕士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九江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情况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九江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参考).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 xxx学位点xxx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报告(模版).doc】已下载次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电话:0792-8337987  邮编:332005